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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吳雅雯 - 中三升學 | 2020-06-06 | 點閱數: 785
一、申請資格:限考生本人或考生之家長、監護人。
二、申請時間:
109 年 6 月 7 日(星期 日 )至 6 月 8 日 星期 一 每日 9 00 16 00 。
三、受理單位:
臺南 考區試務會 國立臺南第二高級中學 。
四、申請方式:若對考生成績有疑義,請檢附下列資料
親自至 臺南 考區試務會辦理。
(一)本申請表(粗框內申請者免填)。
(二)申請資格證明文件正本(如:准考證、學生證、身分證、戶口名簿等,驗畢歸還)。
(三)成績通知單正本(驗畢歸還)。
(四)一 般中式12K標準信封1 個 尺寸約 23cm × 12cm12cm);請填妥收信人姓名、地址,並貼足
新臺幣 35 元郵票,以便寄發複查結果通知書。
五、複查費用:每科新臺幣50 元整( 繳費方式僅限 現場繳交)。
六複查後需異動成績者,將按國中教育會考計分方法重予計算,並將異動後成績登載於本複查結果通知書。
七、注意事項
(一)申請複查以1 次為限。
(二)申請者請以正楷填寫並簽名。
(三)請務必在所欲複查之考試科目欄內打「 」。
(四)英語 閱讀 與英語 聽力 為 1 科 2 階段 ,僅申請任 1 階段複查者,仍以 1 科計費。
(五)申請複查不得要求查看、影印答案 卡(卷),非選擇題(寫作測驗、數學非選擇題)不得要求重新閱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