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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侯如憶 - 一般公告 | 2020-09-28 | 點閱數: 237

說明:
一、原公文甄選對象與條件誤植,更正為:
(一)參選課程同時需符合下列條件:
1、於投件當學年正在(或已完成)授課。
2、需由兩位以上教師共備「並」協同教學同一個班級。
二、參選課程條件疑義說明:
(一)於投件當學年正在(或已完成)授課;需有授課事實之課程,已規劃或是共備中,尚未授課之課程為不符合甄選條件。
(二)課程團隊須有兩位以上教師協同教學同一班級。例如:課程團隊共四位師長共備,僅兩位師長協同教學同一班級,仍屬於符合設定條件。
三、報名收件洽詢人員:本校高中優質化楊永吉助理 image323@gapps.ntnu.edu.tw。
四、檢附更正實施計畫乙份,詳見附件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