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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吳素梅 - 一般公告 | 2021-07-25 | 點閱數: 500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

收件日期:

(一)110年7月1日至7月30日止(逾期不受理)
(二)作品請平放裝入信封袋內(請勿摺疊),以現場收件方式辦理(永康國中教務處組長邱儀甄06-2015247轉8014)

參賽資格:永康區各國小、國中學生

比賽辦法:

(一)競賽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
(二)競賽主題:少年「新興毒品」、「兒少性剝削」、「詐欺車手」及「網路賭博」擇一為主題

作品規範:

(一)作品規格一律以四開圖畫紙(39cm×54cm)平面作品送件,繪畫創作媒材限用粉彩筆、水彩、彩色筆、粉蠟筆、簽字筆等手繪創作媒材,不可使用電腦合成或拼貼方式作畫
(二)每人限以一件作品參加比賽,重複送件者不予評審
 (三) 參加比賽作品一律不退件,主辦單位(永康分局)取得得獎作品公開展示權、改作權、重製權、編輯權、出版權及散布權,得永久無償作非營利使用,請參賽人同意並同時請法定代理人簽署同意
(四)凡報名參加比賽即視為無條件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將作品展覽、攝影、出版及代表參賽、製作教材、相關宣傳品及提供網路瀏覽、下載使用
(五)參賽作品需為學生個人原創之作品,如屬臨摩、抄襲或經查係他人加筆之作品、或曾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之得獎作品,均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入選資格
(六)參賽作品如有不符本計畫各項規定之情事者,經查證屬實,雖得獎亦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得獎統一超商商品卡及獎狀
(七)參賽作品標籤由參加者依本計畫所附作品標籤格式印製,並以正楷詳實填寫各欄,一式兩份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一聯實貼另一聯浮貼

獎勵辦法: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各組獎項如下:

(一)第1名:每組1名,頒發統一超商商品卡3,000元及獎狀乙紙及本人原創圖客製化手提袋1個
(二)第2名:每組1名,頒發統一超商商品卡2,000元及獎狀乙紙及本人原創圖客製化手提袋1個
(三)第3名:每組1名,頒發統一超商商品卡1,000元及獎狀乙紙及本人原創圖客製化手提袋1個
(四)佳作:依每組參賽作品數量調整錄取名額,並以每組10人為上限,各頒統一超商商品500元及獎狀乙紙
(五)得獎人員(含佳作)可獲得「丹丹漢堡永康店」套餐1份

得獎公布:得獎名單於110年8月6日「永康分局網站及臉書粉專頁」,並通知領獎事宜

聯絡方式:
(一)承辦人:巡佐范銘峯
(二)聯絡電話:(06)233-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