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部) 第一次定期考程表及注意事項
| 時間 | 9:05~9:55 | 11:05~11:55 | 15:15~1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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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目 | (國一國二) 寫作測驗 (國三) 地科 |
國文 | 數學 |
| 時間 | 9:05~9:55 | 11:05~11:55 | 15:15~1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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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目 | 英語 | 社會 | 自然 |
注意事項:
- 考試前,請各班「依考場整理規範」確實完成考場整理。
- 考試期間欲請假學生,請事先知會教務處註冊組,以便安排補考事宜。
- 命題教師於該科考試當節,若適逢個人監考,請自行調課或委請同科目教師協助待命,確保試題發生疑義或瑕疵時,能即時至各班統一說明。
- 各科成績請於10月15日(四)12:00前上傳成績系統,俾利成績作業處理,謝謝大家的配合!
- 監考方式:採教師隨堂監考,請任課教師準時到教室監考。
- 未安排考試節次亦請該節任課教師到教室監督自修。
- 請任課教師於鐘聲響前即到教室準備,以免學生作答不及。各科考試時間為50分鐘。
- 試務中心設於教務處旁視聽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