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11 月 20 日 臺教學(二)字第 1142805194A 號函辦理。
二、薦送獎項:
- (一) 卓越學校獎:積極推動學輔工作成效卓著,具特色且足為楷模之學校。
- (二) 特殊貢獻人員獎:長期致力於學輔工作之推展,對學輔工作政策規劃、執行及推廣具重大貢獻且足為楷模者。
- (三) 傑出人員獎:
- 傑出學輔主管獎:從事學輔工作表現優異之學校行政單位各級主管且足為楷模者。
- 傑出學務人員獎:從事學生事務工作表現優異且足為楷模者。
- 傑出輔導人員獎:從事輔導工作表現優異且足為楷模者。
- 傑出導師獎:從事發展性輔導工作,表現優異且足為楷模者。
- 傑出行政人員:對學輔政策方案規劃及執行有具體顯著或持續性貢獻之各級政府行政人員(包括各級政府設立之輔導諮商中心人員、主任、督導及學輔創新人力)。
三、曾接受本獎項獎勵或表揚之學校或個人,3 年內不得薦送。
四、請於 115 年 5 月 29 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115 年度友善校園獎評選資料)將薦送資料寄至中西區成功國小學務處黃昭龍主任收(700 臺南市中西區赤嵌里 8 鄰成功路 235 號)。須檢附資料如下:
- (一) 遴選表,請依說明辦理:
- 遴選表(含相關補充資料)以 A4 格式撰寫 30 頁為限(112 年至 115 年重大校園事件處理情形資料不列入篇幅頁數計算),1 式 3 份,無需膠裝,依序排列後以長尾夾固定即可。
- 各欄位請詳實填寫,勿缺漏,請注意字數限制(含空格、標點符號)。並請同意授權由初選、決選機關(單位)潤飾,俾製作友善校園獎手冊及相關媒體宣傳資料。
- (二) 格式限制:
- 字型:標楷體(姓名一律以正楷繕打)。
- 字體大小:14。
- 行距:最小行高 0 點。
- (三) 為製作友善校園獎事蹟簡介事宜(含:手冊、成果輯、事蹟展幅、影片製播等),請提供近半年之照片:
- 學校部分:請提供「特色活動照片」2 張(橫式、直式各 1 張)之電子檔,檔案格式 JPG,檔案大小 3MB-5MB,照片清晰度要高,以大圖片尤佳。
- 人員部分:請提供「2 吋彩色大頭照」1 張及「與學生互動的照片(或個人生活照)」2 張(橫式、直式各 1 張)之電子檔,檔案格式 JPG,檔案大小 3MB-5MB,照片清晰度要高,以大圖片尤佳。
- (四) 電子檔上傳雲端硬碟 1 份:
內含遴選表 Word 及 PDF 檔(含封面)及照片 2 張。請至 友善校園獎資料上傳雲端硬碟 辦理。資料夾請註明:學校-薦送獎項別-姓名。
五、遴選表撰寫注意事項:
- (一) 事蹟欄應以上個年度之重要事蹟為主,依事蹟發生先後,詳實敘明。以最近 3 年內之重要事蹟為限。
- (二) 心語(感言或座右銘)30 字以內。
- (三) 數位照片檔案格式 JPG,檔案大小 3MB-5MB,照片清晰度 1280*960 以上。
- (四) 案例:字數以 800 字為限;亦請留意保密原則(包括圖檔、姓名、校名等),不列入評分。
- (五) 校名全銜:務必提供全銜(職稱請以最高職銜呈現),並以繁體字撰寫。
- (六) 摘述推動事項與具體績效:300 字為限。
六、檢附教育部函文、初選薦送名額一覽表及填寫說明(含檢核表、遴選表及近 3 年內獲獎名單)及預定執行期程各 1 份,亦可至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站「學務工作專區」下載使用(網址:教育部學務工作專區下載頁面),標題:115 年教育部友善校園獎初選相關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