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辦理。
二、應徴資格:
(一)本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二)實際擔任教學工作3年以上。
(三)近3年內(111學年度至113學年度)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甲等)。
(四)無教師法第三十條各款情事之一。
(五)未曾受刑事、懲戒或行政處罰者。
三、調用時間:以公假方式全時調用本局,調用1年(自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止)。
四、工作項目:秘書室相關業務。
五、 調用人數:1位。
六、報名說明:
(一)有意者請填具附件之報名表,完成核章後掃描成PDF檔,於115年6月18日(星期四)前逕以電子檔(含EXCEL檔及PDF檔)郵寄至張小姐,mail:tngoal@tn.edu.tw
(二) 本局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倘資料及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面試。
七、檢附115學年度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調用教師公開徵才報名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