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1月17日臺教學(五)字第1140001566號函核定本處114年「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實施計畫」辦理。
二、參加對象:臺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進修部、附屬國中部)具有學籍學生。
三、報名方式及件數:每校每類(海報、創意梗圖)採自由報名,惟每校每類報名2件為限(如各校自評後,亦有優秀作品不在此限)。
四、請各校於114年7月4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將參賽作品及報名表、作品切結暨智慧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免備文送達本處(或郵戳為憑,收件地址:臺南市南區福吉一街18巷27號),逾時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