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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周東慶 - 一般公告 | 2023-12-06 | 點閱數: 322

1.請於請假後五個工作日內完成請假手續,逾期請改用紙本假單

2.請假時請記得附上家長簽名單照片(內容須包括請假日期假別家長簽名)

3.家長簽名單可請家長手寫說明或直接使用紙本假卡格式

4.因附件只能上傳一張照片,請喪假者,請將訃聞家長簽名單放在一起共同拍照上傳

5.因附件只能上傳一張照片,請病假兩日(含)內者,請將掛號收據連同家長簽名單一同拍照上傳;請病假三日(含)以上者,請將醫生診斷證明連同家長家長簽名單一同拍照上傳

6.送上電子假單後,請記得告知導師協助簽核;請假後五日內,也請上請假系統確認電子假單是否遭到退單遭退單者請於五個工作日內再次重送電子假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