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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部)第三次定期考提醒事項
- 1/16(五)第二節 9:05 開始考試
- 各科考試時間均為50分鐘,第一個上課鐘聲開始考試,請老師提早至教務處旁視聽教室領取考卷。
- 當節考科出題老師,請保持聯絡管道暢通,以便緊急處理考試中出現的試題疑慮。
- 考試兩天,請老師暫時不公告答案、檢討考卷。
- 請導師協助提醒需補考的同學,返校當天第一節上課(8:05) 就到教務處旁視聽教室進行補考。
- 考試中如有違反考試規則行為,請監考老師在試卷袋上註記,並於考試結束後,至教務處填寫「學生考試違規懲處單」
- 國中部段考扣分標準 劃卡:個人資料未劃或劃錯,扣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