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務處 王婷瑜 - 一般公告 | 2023-07-31 | 點閱數: 41

說明:

一、依據土地稅法第42條及土地稅減免規則第21條規定辦理。

二、為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廣為播放「112年地價稅適用特別稅率及各項檢免稅地申請期限至112年9月22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