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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吳雅雯 - 一般公告 | 2025-04-08 | 點閱數: 185
  1. 投票時間:114年4月11日(週五)下午1點至3點10分各班投票時段及順序如附件。
  2. 投票前請班長事先通知任課教師隨班指導,並依座號整隊,全班安靜、準時至活動中心,投票後全班帶回教室上課。
  3. 選票須使用現場提供之印章圈選,不得作任何記號、簽名或毀損,否則以廢票論。
  4. 同學進入活動中心,於投票場所請保持肅靜、避免交談亦不可干涉或窺視他人圈票。
  5. 選舉當天禁止各項競選活動,若發現有妨礙選舉之行為,經查證屬實將予告誡或記過處分
  6. 附件為模範生優秀事蹟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