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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楊婷如 - 一般公告 | 2025-11-25 | 點閱數: 114

一、 為鼓勵社區優秀學生入學,獎勵本校國一及高一入學新生奮發向上,特
別訂定本要點。
二、 獎勵對象
(一) 選擇就讀本校國中部之國一新生。
(二) 透過直升入學、免試入學及特色招生入學進入本校高中部就讀之高一新
生。
三、 獎勵條件及原則
(一) 國一新生入學獎學金
1. 國小畢業成績榮獲班級第一名獎勵者,獎學金3000 元。
2. 國小畢業成績榮獲班級第二名獎勵者,獎學金2000 元。
3. 國小畢業成績榮獲班級第三名獎勵者,獎學金1000 元。
4. 本校教職員工子女選擇本校國中部就讀者,加發獎學金3000 元。
(二) 高一新生入學獎學金
1.教育會考成績未含寫作測驗達35 分者,獎學金30000 元。
2.教育會考成績未含寫作測驗達32-34 分者,獎學金20000 元。
3.教育會考成績未含寫作測驗達29-31 分者,獎學金10000 元。
4.本校教職員工子女選擇本校高中部就讀,教育會考成績(不含寫作)未
達上述標準者,比照第3 款頒發,獎學金10000 元。
(三) 社區生獎學金
1.以第一志願序進入本校之高一社區新生(大灣高中、永仁高中、永康國
中、大橋國中、鹽行國中),會考成績優秀者達前六名者,每人發給獎學
金10000 元。
2.「高一新生入學獎學金」與「社區生獎學金」之領取資格,僅能擇優擇一
發給獎學金,其剩餘名額由符合資格者遞補,取前六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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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南市立大灣高中新生入學獎學金實施要點(公告)1120823修正.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