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高中114學年度第2學期高三期末考時程表(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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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4月22日(週三) |
4 月23日(週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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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8:45 |
10:45 至 11:55 |
14:55 至 16:05 |
8:45 |
10:05 至 11:55 |
13:10 至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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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正常 上課 |
601~602 地理 603~606 化學 |
601~602 歷史 603~606 生物 |
正常 上課 |
601~602 數學乙 603~606 數學甲 |
601-602 公民 603~606 物理 |
教師部分:請高三任課教師隨堂監考,下課時間監考由上下節教師均分。
注意事項:
一、段考時若試題遇有任何問題,請靜候命題教師巡堂時再行發問。
二、各班同學均須準備2B鉛筆,答案卡上請劃記:年級、班別、座號,書寫:年級、班別、座號、姓名。
三、各班考前發放座位表一張、考場記錄表一張,由學藝股長每天負責執行以下工作:
(1) 早上8:00 在黑板上註明每節考試時間、科目、缺考人數(含座號)。
(2) 於當天考試開始前公佈座位表以利同學調整座位。
(3) 當天考完後,考場記錄表由各年級2、5班學藝股長收齊交至高中部辦公室1大桌子。
四、段考期間欲請假學生,請事先知會教務處試務組,以便安排補考事宜。請於返校後至教務處補考,補考及格以60分計(公假,重病,直系血親喪亡除外,按實得分數計算),患重病同學需有區域醫院(以上)之證明。
五、考試規則重要事項:
(1) 考試請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備查(一學期二天沒帶記警告乙次)。
(2) 答案卡或答案卷未劃記座號或劃記錯誤、不清晰,影響教師批閱者,一律該科扣三分。
(3) 不可提早交卷。
(4) 桌子反轉、書包整齊放置在走廊,如遇下雨可放置於教室前後。
(5) 非下課時間不得離開第四棟恆毅樓,如影響考場秩序,按照考試規則處分。
(6) 段考下課時間同平常時段,除考試前5分鐘可上廁所外,不准同學外出,以免影響其它班級。
(7) 鐘響以後,一律停止作答。
(8) 桌椅附近地板不得放置書本、講義與紙張。
(9) 其餘規定,請同學詳閱考試規則,以免違規。
高三補考日期:5月11日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