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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楊婷如 - 試務 | 2026-04-10 | 點閱數: 56

大灣高中114學年度第2學期高三期末考時程表(4/8)

日期

4月22日(週三)

4 月23日(週四)

時間

8:45

9:55

10:45

11:55

14:55

16:05

8:45

9:55

10:05

11:55

13:10

16:00

科目

正常

上課

601~602

地理

603~606

化學

601~602

歷史

603~606

生物

正常

上課

601~602

數學乙

603~606

數學

601-602

公民

603~606

物理

教師部分:請高三任課教師隨堂監考,下課時間監考由上下節教師均分。

注意事項:

一、段考時若試題遇有任何問題,請靜候命題教師巡堂時再行發問。

二、各班同學均須準備2B鉛筆,答案卡上請劃記:年級、班別、座號,書寫:年級、班別、座號、姓名。

三、各班考前發放座位表張、考場記錄表一張,由學藝股長每天負責執行以下工作:

(1) 早上8:00 在黑板上註明每節考試時間、科目、缺考人數(含座號)。

(2) 於當天考試開始前公佈座位表以利同學調整座位。

(3) 當天考完後,考場記錄表由各年級2、5班學藝股長收齊交至高中部辦公室1大桌子。

四、段考期間欲請假學生,請事先知會教務處試務組,以便安排補考事宜。請於返校後至教務處補考,補考及格以60分計(公假,重病,直系血親喪亡除外,按實得分數計算),患重病同學需有區域醫院(以上)之證明

五、考試規則重要事項

(1) 考試請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備查(一學期二天沒帶記警告乙次)。

(2) 答案卡或答案卷未劃記座號或劃記錯誤、不清晰,影響教師批閱者,一律該科扣三分。

(3) 可提早交卷

(4) 桌子反轉、書包整齊放置在走廊,如遇下雨可放置於教室前後。

(5) 非下課時間不得離開第四棟恆毅樓,如影響考場秩序,按照考試規則處分。

(6) 段考下課時間同平常時段,除考試前5分鐘可上廁所外,不准同學外出,以免影響其它班級。

(7) 鐘響以後,一律停止作答。

(8) 桌椅附近地板不得放置書本、講義與紙張

(9) 其餘規定,請同學詳閱考試規則,以免違規。

高三補考日期:5月11日週一

  • 114-2高三期末考各科範圍.pdf
    1) 114-2高三期末考各科範圍.pdf
  • 大灣高中高中部考試規則(1141203決)B4.pdf
    2) 大灣高中高中部考試規則(1141203決)B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