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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2-08-23 | 點閱數: 109
一、依據嘉義市政府111年8月10日府教輔字第1111514822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111年10月1日起至111年10月15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對象:凡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之居民,其子女無論就學嘉義市或外縣市之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不包括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夜間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及在職專班),家境確係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標準,而未享受其他公費或獎助金補助者均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申請獎助。   四、獎學金申請需由就讀學校初審合格後,彙整列冊(依學業成績高低順序)函報嘉義市政府教育處(學輔校安科)彙...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2-08-23 | 點閱數: 122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社會局111年8月10日南市社助字第1111036791號函辦理。 二、助學對象及助學金額 (一)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在學學生(長期助學不包含大專學校在學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惟年滿25歲(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基金會辦法之助學對象。     1.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2.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2-08-23 | 點閱數: 116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8月12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106145號函辦理。   二、濟助對象對象:    (一)「家庭急難救助」:因急難變故而導致生活發生困難者。  (二)「學生急難救助」: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中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學生。  (三)「醫療急難救助」:因罹病必須至醫院治療,其醫療費及看護費支應有困難者。  (四)其他特殊變故需急難救助但不符合上數項者,另以個案辦理。   二、申請項目及申請方式:   ...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2-08-18 | 點閱數: 171
一、本局致力推展脫離貧窮措施,為促使本市15-25歲之在學青年更了解本市所規劃之脫貧計畫,特別規劃本次活動,使青年能有方法來了解自己未來職涯或發展方向,並使本局規劃脫貧策略能更具效能。   二、旨揭活動相關內容: (一)邀請對象為本市15-25歲在學之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有政府相關補助或弱勢家戶之青年,預計60名學生。 (二)活動地點:臺南市安平區中華西路二段315號(臺南市社會福利大樓-7樓教室)。 (三)活動時間:111年9月24日(星期六) 9:00-18:00。 (四)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https://reurl.cc/vWeeR...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2-08-17 | 點閱數: 128
一、依據財團法人育田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111年8月9日育字第11111003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 (一)申請者的父母或是主要照顧者罹癌,正在接受治療中或是曾經罹癌,導致家中經濟陷入困難。 (二)申請者為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國中小、高中職、大專院校;須為正式學制並具有學籍證明(不含年滿25歲(含)以上、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 (三)申請者110學年下學期學科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德性分數60分以上。 三、獎助金額: (一)國小組、國中組,每名壹萬元 (每組至多20名)。 (二)高中職組(含五專...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2-08-17 | 點閱數: 120
一、依據臺南市重症兒童關懷協會111年8月10日111重症兒關發字第014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重症兒童 三、獎助金額及名額:    國小組36個名額,國中組22個名額,每人2000元。 四、申請期間:   自111年9月1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止。 五、申請方式   請自行下載相關附件, 並填寫申請表後,連同檢附文件掛號郵寄至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06巷22號2樓,註明申請「獎助學金」。 六、檢附資料:110學年度上學期的成績單。 七、若審核通過的學生,協會理事長將會親自到各校頒獎。 ...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2-08-12 | 點閱數: 123
公告內容: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1年8⽉2⽇臺教體署學(⼀)字第1110027709號函辦理。 ⼆、培育辦法-為培育學業及特殊才能有優異表現之學⽣,使其成為有⽤⼈才以回饋社會 (⼀)培育對象-基⾦會培育之對象應具中華⺠國國籍之國⺠,並符合下列條件之⼀:  1.學業優異組: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學校(院)⼤⼆(含)以上及碩、博⼠班在學學⽣,學業成績優異,或論文⽔準優異者。 (1)⼤學部:⼤學學業成績每學期均達八⼗分以上,且成績達該系前10%以內,操⾏甲等或八⼗分以上之在學學⽣。 (2)碩⼠、博⼠⽣:學業成績及論文⽔準優異之在學學⽣。 ... 觀看完整文章